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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红楼16《石头记》是《十屠记 (第3/3页)
清稿,它们是《甲辰本》生成稿的底本(如第36回等13个回目)。将这些底稿同第八册核对,即可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区别。曹雪芹将所抄漏和错抄的句子补充进文稿中后,由于文字已经变成通顺流畅,曹雪芹便把曹頫在第八册上新增的“旁加句子”,全部删除。这些变化就是曹雪芹一直在修改今本《庚辰本》的铁证;因为旁加句如果是曹雪芹新增的话,他怎么可能在誊清时,又把它们统统删除呢? 2)今本《丙子本》(庚)第74回第1820页上写道: “谁知竟在入画箱中寻出一大包金银锞子来,约共三四十个,奇!为察jianian情,反得贼赃。又有一副玉带板子并一包男人的靴袜等物” 在附近有一条眉批:似批语,区别之。并且在正文“为察jianian情,反得贼赃”8个字上打了黑框,如上面所示。在《丙子本》(庚)电子版中都写成:【庚辰双行夹批:奇。为察jianian情,反得贼赃】。而在公开出版的《石头记》书籍中,因将它视为批语,因此在正文中,没有录用[5、6],但有的出版物[7],则根据《甲辰本》和《程乙本》,不把它看成是批语,写入了正文。 到底哪个方案是曹雪芹的本意呢?笔者认为应该以《甲辰本》、《程乙本》和《杨藏本》为基准,因为它们是曹雪芹创作的真本。在《杨藏本》、《甲辰本》和《程乙本》,以及伪本《蒙府本》、《戚序本》、《列藏本》里,都把“为察jianian情,反得贼赃”8个字,写入正文。这就是说,眉批“似批语,区别之”圈点的不对,不是“双行夹批”,而是正文;即芹妻的抄写是正确的,只有“奇!”字才是夹批。 曹頫在修改第八册时,对“为察jianian情,反得贼赃”8个字采用“黑框”画出,并写出批语。但在《杨藏本》、《甲辰本》和《程乙本》的实际文字中,未进行相应的修改,说明曹雪芹在“对请”第74回时,未按照曹頫写的眉批改动,仍然把“8个字”写入正文。这不清清楚楚证明:曹雪芹对《庚辰本》一直在进行修改吗? 3)《梦稿本》、《庚辰本》、《甲辰本》、《戚序本》、《舒序本》、《列藏本》、《蒙府本》等的第14和15回都写出王爷的具体名字:“水溶”;但是,只有《程甲本》的第14回,却写出5个“世荣”;第15回出现一个“北静王世荣”和9个单独的“世荣”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程乙本》在第14回,连续5个都是“北静王”,与其它回目一样,也未指出名字“世荣”或“水溶”;在第15回,也是7个单独的“北静王” 拙文[8]在考证了这些名词变化后得出:“水溶”这个名字是曹雪芹取的“世荣”是高鹗在出版《程甲本》时自编的“北静王”是曹頫为了避免读者往清朝王爷上去联系,造成错觉,影响他曹家《红楼梦》的销售而修改的;即改成“王爷”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有职位的称呼。这些名字的变动就成了曹家一直在修改《红楼梦》的细节,避免造成政治误会的证明。详情请看文献[8]。 4)猥词的替换和删除:以今本《庚辰本》上的不雅文字最多,从《甲辰本》开始,就替换和去除猥词。曹雪芹在编写《程乙本》时,除了把所修改回目中的yin词更换外,考虑到人物语言的需要,在第9回又恢复了少量猥词。在最终版本《120回红楼梦定本》中,全部yin词去除的最彻底(《蒙府本》照抄了这个版本大部分的猥词更换)。如果说,第63回“耶律雄奴”四页文字的删除,是“他人”所为;那么,按此推断:全面修改和删除yin词也应该是“他人”干的了。这就说不通了,谁愿意花如此大的工作量来剔除一百多万字文稿中的不净文字呢?他的动机何在?出自政治目的,清朝政府可能指定人进行删减;但对非政治内容由政府组织人去删除,在历史上还没有过。 以上的多方面的分析表明:不能总抱定老观点不放,要考虑和分析新发现的问题,才不致墨守成规。 相关资料(检索互联网) [1]蔡元培:石头记索隐,《小说月报》第七卷第一至第六期,一九一六年 [2]安晓玲:二探红楼(2):不要继续对《红楼梦》搞文字狱了!! [3]安晓玲:二探红楼(3):《红楼梦》反清复明纯属无稽之谈 [4]安晓玲:二探红楼(14):曹雪芹不想反清 [5]俞平伯:红楼梦八十回校本,1993年 [6]曹雪芹:脂本汇校石头记(郑庆山校),2003年 [7]曹雪芹:八十回石头记。周汝昌精校本,2004年 [8]安晓玲:二探红楼(39):“红楼梦”中“水溶”和“世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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