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_卷四十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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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十六 (第3/5页)

以次掌之,岁收其入,以助充役之费。凡寺观田,除宋旧额,其余亦验其多寡令出田助役焉。民赖以不困,因并著于此云。

    天下岁入粮数,总计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八石。

    腹里,二百二十七万一千四百四十九石。

    行省,九百八十四万三千二百五十八石。

    辽阳省七万二千六十六石。

    河南省二百五十九万一千二百六十九石。

    陕西省二十二万九千二十三石。

    四川省一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四石。

    甘肃省六万五百八十六石。

    云南省二十七万七千七百一十九石。

    江浙省四百四十九万四千七百八十三石。

    江西省一百一十五万七千四百四十八石。

    湖广省八十四万三千七百八十七石。

    江南三省天历元年夏税钞数,总计中统钞一十四万九千二百七十三锭三十三贯。

    江浙省五万七千八百三十锭四十贯。

    江西省五万二千八百九十五锭一十一贯。

    湖广省一万九千三百七十八锭二贯。

    科差

    科差之名有二,曰丝料,曰包银,其法各验其户之上下而科焉。丝料之法,太宗丙申年始行之。每二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线、颜色输于官;五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线、颜色输于本位。包银之法,宪宗乙卯年始定之。初汉民科纳包银六两,至是止征四两,二两输银,二两折收丝绢、颜色等物。逮及世祖,而其制益详。

    中统元年,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然其户大抵不一,有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于诸户之中,又有丝银全科户、减半科户、止纳丝户、止纳钞户;外又有摊丝户、储也速儿所管纳丝户、复业户,并渐成丁户。户既不等,数亦不同。元管户内,丝银全科系官户,每户输系官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全科系官五户丝户,每户输系官丝一斤、五户丝六两四钱,包银之数与系官户同;减半科户,每户输系官丝八两、五户丝三两二钱、包银二两;止纳系官丝户,若上都、隆兴、西京等路十户十斤者,每户输一斤,大都以南等路十户十四斤者,每户输一斤六两四钱;止纳系官五户丝户,每户输系官丝一斤、五户丝六两四钱。交参户内,丝银户每户输系官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漏籍户内,止纳丝户每户输丝之数,与交参丝银户同;止纳钞户,初年科包银一两五钱,次年递增五钱,增至四两,并科丝料。协济户内,丝银户每户输系官丝十两二钱、包银四两;止纳丝户,每户输系官丝之数,与丝银户同。摊丝户,每户科摊丝四斤。储也速儿所管户,每户科细丝,其数与摊丝同。复业户并渐成丁户,初年免科,第二年减半,第三年全科,与旧户等。然丝料、包银之外,又有俸钞之科,其法亦以户之高下为等,全科户输一两,减半户输五钱。于是以合科之数,作大门摊,分为三限输纳。被灾之地,听输他物折焉,其物各以时估为则。凡儒士及军、站、僧、道等户皆不与。

    二年,复定科差之期,丝料限八月,包银初限八月,中限十月,末限十二月。三年,又命丝料无过七月,包银无过九月。及平江南,其制益广。至元二十八年,以《至元新格》定科差法,诸差税皆司县正官监视人吏置局均科。诸夫役皆先富强,后贫弱;贫富等者,先多丁,后少丁。

    成宗大德六年,又命止输丝户每户科俸钞中统钞一两,包银户每户科二钱五分,摊丝户每户科摊丝五斤八两;丝料限八月,包银、俸钞限九月,布限十月。大率因世祖之旧而增损云。

    科差总数:

    中统四年,丝七十一万二千一百七十一斤,钞五万六千一百五十八百锭。

    至元二年,丝九十八万六千九百一十二斤,包银等钞五万六千八百七十四锭,布八万五千四百一十二匹。

    至元三年,丝一百五万三千二百二十六斤,包银等钞五万九千八十五锭。

    至元四年,丝一百九万六千四百八十九斤,钞七万八千一百二十六锭。

    天历元年,包银差发钞九百八十九锭,〈贝八〉一百一十三万三千一百一十九索,丝一百九万八千八百四十三斤,绢三十五万五百三十匹,绵七万二千一十五斤,布二十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三匹。

    海运

    元都于燕,去江南极远,而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于江南。自丞相伯颜献海运之言,而江南之粮分为春夏二运。盖至于京师者一岁多至三百万余石,民无挽输之劳,国有储蓄之富,岂非一代之良法欤!

    初,伯颜平江南时,尝命张瑄、朱清等,以宋库藏图籍,自崇明州从海道载入京师。而运粮则自浙西涉江入淮,由黄河逆水至中滦旱站,陆运至淇门,入御河,以达于京。后又开济州泗河,自淮至新开河,由大清河至利津,河入海,因海口沙壅,又从东阿旱站运至临清,入御河。又开胶、莱河道通海,劳费不赀,卒无成效。至元十九年,伯颜追忆海道载宋图籍之事,以为海运可行,于是请于朝廷,命上海总管罗璧、朱清、张瑄等,造平底海船六十艘,运粮四万六千余石,从海道至京师。然创行海洋,沿山求〈山奥〉,风信失时,明年始至直沽。时朝廷未知其利,是年十二月立京畿、江淮都漕运司二,仍各置分司,以督纲运。每岁令江淮漕运司运粮至中滦,京畿漕运司自中滦运至大都。二十年,又用王积翁议,命阿八赤等广开新河。然新河候潮以入,船多损坏,民亦苦之。而忙兀言海运之舟悉皆至焉。于是罢新开河,颇事海运,立万户府二,以朱清为中万户,张瑄为千户,忙兀为万户府达鲁花赤。未几,又分新河军士水手及船,于扬州、平滦两处运粮,命三省造船三千艘于济州河运粮,犹未专于海道也。

    二十四年,始立行泉府司,专掌海运,增置万户府二,总为四府。是年遂罢东平河运粮。二十五年,内外分置漕运司二。其在外者于河西务置司,领接运海道粮事。二十八年,又用朱清、张瑄之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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