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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部 (第7/8页)

载”一定包括为角色调整诗词,以至有替薛蟠写的“jiba”诗。

    曹雪芹替宝玉、黛玉和薛蟠写诗,比只写高雅诗要难多了!而且曹雪芹还要为胡庸医开出虎狼药方,你总不能说曹先生开的药方是可以起死回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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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既说《红楼梦》是世俗小说,但《红楼梦》另有因素使它成为中国古典小说的顶峰,这因素竟然也是诗,但不是小说中角色的诗,而是曹雪芹将中国诗的意识引入小说。

    七十年代初去世的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的陈世骧先生对中国诗的研究评价,你们都知道,不必我来罗嗦。陈世骧先生对张爱玲说过,中国文学的好处在诗,不在小说。

    我来发挥的是,《红楼梦》是世俗小说,它的好处在诗的意识。

    除了当代,诗在中国的地位一直最高,次之文章。小说地位低,这也是原因。要想在中国的这样一种情况下将小说做好,运用诗的意识是一种路子。

    《红楼梦》开篇提到厌烦才子佳人小人拨乱的套路,潜台词就是“那不是诗”

    诗是什么?“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无一句不实,但联缀这些“实”也就是“象”以后,却产生一种再也实写不出来的“意”

    曹雪芹即是把握住世俗关系的“象”之上有个“意”使《红楼梦》区别于它以前的世俗小说。这以后差不多一直到“五四”新文学之前,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小说。

    这一点是我二十岁以后的一个心得,自己只是在写小说时注意不要让这个心得自觉起来,好比打嗝胃酸涌上来。我的“遍地风流”系列短篇因为是少作,所以“诗”腔外露,做作得不得了。我是不会直接做诗的人,所以很想知道曹雪芹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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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提到诗,不妨多扯几句。

    依我之见,艺术起源于母系时代的巫,原理在那时大致确立。文字发明于父系时代,用来记录母系创作的遗传,或者用来篡改这种遗传。

    为什么巫使艺术发生呢?因为巫是专职沟通人神的,其心要诚。表达这个诚的状态,要有手段,于是艺术来了,诵,歌,舞,韵的组合排列,色彩,图形。

    巫是专门干这个的,可比我们现在的专业艺术家。什么事情一到专业地步,花样就来了。

    巫要富灵感。例如大瘟疫,久旱不雨,敌人来犯,巫又是一族的领袖,千百只眼睛等着他,心灵脑力的激荡不安,久思不获,突然得之,现在的诗人们当有同感,所谓创作的焦虑或真诚。若遇节令,大收获,产子等等,也都要真诚地祷谢。这么多的项目需求,真是要专业才应付得过来。

    所以艺术在巫的时代,初始应该是一种工具,但成为工具后,巫靠它来将自己催眠进入状态,继续产生艺术,再将其他人催眠,大家共同进入一种催眠的状态。这种状态,应该是远古的真诚。

    宗教亦是如此。那时的艺术,是整体的,是当时最高的人文状态。

    艺术最初靠什么?靠想象。巫的时代靠巫师想象,其他人相信他的想象。现在无非是每个艺术家都是巫,希望别的人,包括别的巫也认可自己的想象罢了。

    艺术起源于劳动的说法,不无道理,但专业与非专业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与各个人先天的素质也是有区别的。灵感契机人人都会有一些,但将它们完成为艺术形态并且传下去,不断完善修改,应该是巫这种专业人士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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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现在对艺术的各种说法,都有来源,

    什么“艺术是最伟大的”啦,

    什么“灵感”“状态”啦,

    什么“艺术家不能等同常人”啦,

    什么“创作是无中生有”啦,

    什么“艺术的社会责任感”啦,

    什么“艺术与宗教相通啦”

    什么“艺术就是想象”啦,

    等等等等,这些要求,指证,描述,都是巫可以承担起来的。

    应该说,直到今天艺术还处在巫的形态里。

    你们不妨去观察你们的艺术家朋友,再听听他们或真或假的“创作谈”都是巫风的遗绪。当然也有拿酒遮脸借酒撒疯的世故,因为“艺术”也可以成为一种借口。

    诗很早就由诵和歌演变而成,诗在中国的地位那么高,有它在中国发生太早的缘因。

    中国艺术的高雅精神传之在诗。中国诗一直有舒情、韵律、意象的特点。“意象”里“意”是催眠的结果,由“象”来完成。

    将艺术独立出来,所谓纯艺术,纯小说,是人类在后来的逐步自觉,是理性。

    当初巫对艺术的理性要求应该是实用,创作时则是非理性。

    我对艺术理性总是觉得吉凶未卜,像我讲小说要入诗的意识,才可能将中国小说既不脱俗又脱俗,就是一种理性,所以亦是吉凶未卜,姑且听我这么一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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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以我看来,曹雪芹对所有的角色都有世俗的同情,相同之情,例如宝钗,贾政等等乃至讨厌的老妈子。

    写“现实主义”小说,强调所谓观察生活,这个提法我看是隔靴搔痒。

    你对周遭无有同情,何以观察?有眼无珠罢了。

    我主张“同情的自由”自由是种能力,我们其实受很多束缚,例如“道德”“时髦”缺乏广泛的相同之情的能力,因此离自由还早。即使对诸如“道德”、“时髦”也要有同情才完全。

    刘再复早几年提过两重性格,其实人只有一重性格,类似痴呆,两重,无趣,要多重乃至不可分重,才有意思了。

    写书的人愈是多重自身,对“实相”、“幻相”才愈有多种同情,相同之情,一身而有多身的相同之情。

    这就要说到“想象力”但想象力实在是做艺术的基本能力,就像男子跑百米总要近十秒才有资格进入决赛,十一秒免谈。

    若认为自称现实主义的人写小说必然在说现实,是这样认为的人缺乏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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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俗世俗,就是活生生的多重实在,岂是好坏兴亡所能剔分的?我前面说《红楼梦》开篇提到厌烦才子佳人小人拨乱的套路,只不过曹雪芹人重言轻了,才子佳人小人拨乱自是一重世俗趣味,犯不上这么对着干,不知曹公在天之灵以为然否?

    这样一派明显的中国古典小说的世俗景观,近当代中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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