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二十七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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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七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第8/9页)

也。”为十七年郤氏亡。

    秋,宣伯如齐逆女。称族,尊君命也。

    [疏]“称族,尊君命”

    ○正义曰:宣元年已发尊君命、尊夫人之例,今复发者,彼以丧娶,嫌非正礼,且公子非族,故重明之。何休《膏盲》难《左氏》叔孙侨如舍族为尊夫人。案襄二十七年,豹及诸侯之大夫盟,复何所尊,而亦舍族?《春秋》之例,一事再见者,亦以省文耳,《左氏》为短。郑箴云:“《左氏》以豹违命,故贬之而去族;今侨如无罪而亦去族,故以为尊夫人也。《春秋》有事异文同,则此类也。”

    八月,郑子罕伐许,败焉。为许所败。○败,必迈反,下同。戊戌,郑伯复伐许。庚子,八其郛。郛,郭也。○复,扶又反。许人平以叔申之封。四年,郑公孙申疆许田,许人败之,不得定其封疆。今许以是所封田,求和于郑。○疆,居良反,下同。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舍族,尊夫人也。舍族,谓不称叔孙。○舍音舍,注同。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辞微而义显。○称,尺证反。志而晦,志,记也。晦亦微也。谓约言以记事,事叙而文微。○晦,呼内反。婉而成章,婉,曲也。谓曲屈其辞,有所辟讳,以示大顺,而成篇章。○婉,怨晚反。尽而不汙,谓直言其事,尽其事实,无所汙曲。○汙,忧于反,注同。惩恶而劝善,善名必书,恶名不灭,所以为惩劝。○惩,直升反。非圣人,谁能脩之?”脩史策成此五者。

    卫侯有疾,使孔成子、甯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为大子。成子,孔达之孙。敬姒,定公妾。衎,献公。○衎,徐,苦旦反。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定姜言献公行无礼,必从己始。下言暴妾使余,是也。○内,如字,徐音纳。酌,市略反,又章略反。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鱄,衎之母弟。○夫音扶。鱄,徐市恋反,一音专。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宝器。○耸,息勇反。舍音赦,或音舍。尽寘诸戚,寘,置也。戚,孙氏邑。○寘,之豉反。而甚善晋大夫。备乱起,欲以为援。为襄十四年卫侯出奔传。

    【经】十有五年,春,王二月,葬卫定公。(无传。)

    三月,乙巳,仲婴齐卒。无传。襄仲子,公孙归父弟。宣十八年,逐东门氏,既而又使婴齐绍其后,曰仲氏。

    [疏]注“襄仲”至“仲氏”

    ○正义曰:《公羊》、《穀梁》皆以婴齐为仲遂之子,归父之弟也。以为归父之弟则同,其言称仲之意则异。《公羊》以为弟无后兄之义,使婴齐为归父之子,则为仲遂之孙,故以王父字为氏。《穀梁》以为宣八年“仲遂卒”者,为杀子赤,疏之,不使称公子。父既见疏,不得称公子,故其子由父亦疏之,不得称公孙,故别言仲氏。杜之此注,其言不明,当以为襄仲、归父本以东门为氏,及命婴齐绍归父之后,改之曰仲氏也。刘炫云:“仲遂受赐为仲氏,故其子孙称仲氏耳”

    癸丑,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成音城。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不称人以执者,曹伯罪不及民。归之京师,礼也。

    [疏]注“不称”至“礼也”

    ○正义曰:诸传于其事之下发凡例者,杜皆于经之下引传而言“传例曰”今传因曹伯发凡,杜不引传例者,据称人以执为例,却云“不然则否”曹伯称侯以执,从“不然”之例,故杜不得引之也。不称人以执者,曹伯罪不及民,其称人之例,于义为然也。诸侯不得相治,故归之京师,使天子治之,是礼也。《释例》曰:“执诸侯,当归于京师,而或以归,或归于诸侯,皆失其所,从实而显之,义可知也。”

    公至自会。无传。

    夏,六月,宋公固卒。四同盟。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固父鲍以二年八月卒,而固代立。其年十一月,宋大夫与公盟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皆鲁、宋俱在,是四同盟。

    楚子伐郑。

    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三月而葬,速。○共音恭。

    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华元欲挟晋以自重,故以外纳告。○挟音协。

    [疏]注“华元”至“纳告”

    ○正义曰:案传华元奔晋,鱼石即议止之,鱼石自止华元于河上,元始至河,本未至晋。既书“奔晋”又书“自晋归”者,华元既出,宋即来告;华元既归,宋复来告。十八年传例曰: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纳之,曰“归”此是鱼石止之,宜从国逆之例,而为诸侯纳之文,书曰“自晋归”者,华元与栾书相善,布惧桓族,欲挟晋以自重,以晋纳告于诸侯,《春秋》从而书之,以示元之本情故也。

    宋杀其大夫山。不书氏,明背其族。宋鱼石出奔楚。公子目夷之曾孙。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人会吴于锺离。吴夷未尝与中国会,今始来通,晋帅诸侯大夫而会之,故殊会,明本非同好。锺离,楚邑,淮南县。○燮,息协反。咎,其九反。?音秋。好,呼报反。

    许迁于叶。许畏郑,南依楚,故以自迁为文。叶,今南阳叶县也。○叶,舒涉反。

    【传】十五年,春,会于戚,讨曹成公也。(讨其杀大子而自立,事在十三年。)执而归诸京师。书曰“晋侯执曹伯”不及其民也。(恶不及民。)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则曰“某人执某侯”(称人,示众所欲执。)不然则否。(谓身犯不义者。)

    [疏]“凡君”至“则否”

    ○正义曰:《春秋》执诸侯多矣,或名或否。此例不言之者。《释例》曰:“诸侯见执者,巳在罪贱之地,名与否,非例所加,故但书执某侯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若乃肆于民上,人怀怨雠,诸侯致讨,则称某人执某侯,众讨之文也。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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